2022-01-20 17:26:15
投融资简报
科技电信行业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出《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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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

《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应用程序”)提供信息服务以及从事互联网应用商店等应用程序分发服务两类的定义和具体范围,应用程序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应用程序向用户提供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信息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等服务的活动,包含即时通讯、新闻资讯、知识问答、论坛社区、网络直播、电子商务、网络音视频、生活服务等信息服务类型;应用程序分发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应用程序发布、下载、动态加载等服务的活动,包含应用商店、快应用、互联网小程序、浏览器插件等平台分发服务类型。

《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分别规定了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在提供相关服务时应履行的义务:

(1) 对于应用程序提供者而言,其应对用户进行真实身份认证,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管理机制、规范经营管理等行为,个人信息处理应当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公开处理规则,遵守必要个人信息范围的有关规定,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要求用户同意非必要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必要情形下的安全评估义务等。

(2) 对于应用程序分发平台而言,其应完成上线运营备案、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并将应用程序向有关机关进行备案、采取复合验证等措施核实应用程序提供者身份、审查核验应用程序信息、建立应用程序监测评估机制、与应用程序提供者签订服务协议履行管理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