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0 17:29:28
投融资简报
广东省商务厅印发《广东省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22-01-20 17:29:28

为了规范广东省境外投资管理,引导企业合规有序开展境外投资,2021年12月25日,广东省商务厅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广东省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广东境外投资细则》”)。《广东境外投资细则》从企业境外投资的管理权限、管理方式、备案程序、核准程序、变更和终止、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七个方面对广东省内注册登记企业(在粤中央企业、中央企业在粤下述企业及深圳市企业的境外投资不适用)通过新设、并购或者其他方式,投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或权益,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作出了全面规范。

根据《广东境外投资细则》的要求,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敏感行业的,由商务部核准;不涉及敏感国家(地区)和敏感行业的,则需要区分投资额和企业类型,中方协议投资额在1亿美元(含)以上以及省属国有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开展的境外投资由省商务厅办理,非省属国有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且中方协议投资额在1亿美元以下的,由省商务厅委托地级以上市或自贸片区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并由省商务厅和地级市、自贸片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向获得备案或核准的企业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