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9 17:17:45
金融资管月报(第23期)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022-01-29 17:17:45

发文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5日

施行日期:/

效力层级:/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用程序信息服务

主要内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或《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应用程序”)提供信息服务,从事互联网应用商店等应用程序分发服务,旨在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规定》分为总则、应用程序提供者、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监督管理及附则等五章共27条具体内容,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

要点提示:移动互联网应收程序(APP)已经成为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主要载体,对提供民生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故亟需加强对移动互联网应收程序信息服务的规范管理。

征求意见稿提出,应用程序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对申请注册的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冒用组织机构、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注册的,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根据征求意见稿,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审核、日常巡查、应急处置等管理措施,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的注册用户,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限制功能、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从事应用程序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公开处理规则,遵守必要个人信息范围的有关规定,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要求用户同意非必要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各项义务,严格落实未成年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和登录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用户提供诱导其沉迷的相关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