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0 18:17:01
投融资简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
2022-02-10 18:17:01

2022年1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以下简称“债券交易规则”),该债券交易规则适用于深市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具有固定收益特征产品等债券品种。债券交易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属平行关系,鉴于当前债券交易规则与股票规则存在过度耦合,深交所将债券交易相关规定从交易规则中分离,形成独立的债券交易规则体系。具体包括:

(一)建立债券交易参与人制度,对债券交易参与人直接参与深交所债券市场的条件予以规范。其中,深交所会员直接成为债券交易参与人,非会员机构可以按规定申请成为债券交易参与人。

(二)建立债券做市商制度,设置主做市商和一般做市商的分层做市商架构,明确了主做市商和一般做市商的做市条件、做市方式、做市规范以及深交所对做市商的支持措施等。其中,主做市商对基准做市品种(由深交所另行公布)开展持续做市业务,一般做市商对其自行选定的做市品种在一定时期内开展做市业务(以下简称“一般做市业务”)。主做市商可以开展一般做市业务。

(三)优化债券交易方式,规定深交所债券交易可采用5种交易方式,分别为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四)延长债券交易时间,将匹配成交方式下的现券交易收盘从15:00延长至15:30;将点击、询价、协商成交方式下的开盘时间从9:30提前至9:00,收盘为20:00(15:30-20:00交易时段暂缓实施),进一步缓解交易拥挤。

(五)调整债券交易价格管理方式,包括调整开盘价、收盘价计算方式;匹配成交设置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建立盘后交易价格偏离报告制度(即当债券交易价格偏离比较基准超过规定范围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应当提交关于价格偏离的原因及合理性的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