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30 18:38:36
金融资管月报(第8期)
中国证监会:关于就《关于修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关于修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0-10-30 18:38:36

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3日

时效性:征求意见稿或草案

关键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主要内容: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运作规定》”,与《管理办法》统称为“《资管细则》”),本次对《资管细则》修改的主要内容:一是进一步完善私募资管计划负债杠杆(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限制,加强逆回购风险管理。二是结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运作特征,优化相关制度安排。三是适当放宽期货经营机构相关投资限制。四是对照新《证券法》,将相关条款中“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表述修改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落实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精简有关备案、报告事项,切实解决多头报送的问题。五是对照《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工作安排,将《资管细则》过渡期同步延长至2021 年底。

《资管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指出,此次修改工作,主要是充分考虑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要求,总结监管经验与实践需求,在坚持全面对标《资管新规》标准规制不变的基础上,结合国务院关于《资管新规》过渡期适当延长的安排,对《资管细则》部分规定进行优化调整:一是及时完善私募资管业务部分规制要求,进一步扎牢风险防范的制度体系。二是及时疏通影响私募资管业务发展的个别“堵点”,进一步打开业务空间,为深化直接融资营造更加友好的制度环境。三是落实新《证券法》要求,做好规则衔接;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要求,精简相关备案、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