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1 14:46:36
反垄断与竞争法时讯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纠正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2-03-01 14:46:36

2021年10月,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调查。

经查,2021年9月6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南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外埠转入机动车管理的通告》。该《通告》规定,2021年9月8日至2022年8月31日,济南市将实施外埠转入机动车临时性管理措施,外埠机动车(摩托车除外)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应当达到本省对济南市要求执行的外埠转入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国五标准)。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之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南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停止执行外埠转入机动车临时性管理措施的通知》,主动纠正了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