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30 18:57:39
金融资管月报(第8期)
山东证监局就辖区内较为普遍存在的合规问题发布监管信息通报
2020-10-30 18:57:39

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19日,山东证监局梳理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辖区私募机构普遍存在的合规问题并发布《山东证监局私募基金监管信息通报》(以下简称“《监管信息通报》”)。

主要内容:

  1. 禁止使用“牌照”“资质”“资格”等相关字样进行宣传。

  2. 登记备案信息报送应当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3. 严格遵守募集环节的三个阶段要求。

  4. 综合系统认知合格投资者的有关要求。

  5. 严格规范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6. 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勤勉尽责。

  7. 私募基金完成备案后方可开展投资运作。

  8. 私募基金相关文本应当按照相关指引制定。

  9. 管理基金到期应及时提交清算申请或展期变更。

  10. 开展“通道”业务、委托销售外包服务不免除管理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警示要点

本次《监管信息通报》内容涉及登记备案、内部管理及运营、募集行为合规性、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为常见私募基金合规要点。对于私募基金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监管机构近年来始终未曾放松力度。证监会曾公开指出,私募基金行业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支持创新创业,服务实体经济,满足社会财富管理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证监会将进一步引导行业提高发展质量,一方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部署,持续加强私募基金监管力度,不断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不断做好行业服务工作,完善私募基金法规规则,推动优化税收政策,深化私募基金对外开放,引导建立合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行业文化,不断增强私募基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

信息来源:

《山东证监局发布通报,强调私募基金备案前不得投资运作、禁止使用“牌照”“资质”“资格”等字样进行宣传》 文章来源:金融法律评论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