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8 11:56:34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3-08 11:56:34

近日,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市场主体、应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深化数据开发利用,创新优化融资模式,加强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助力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切实防范化解风险,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一并贯彻执行。

【短评】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我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机制,设立工作专班负责推动相关信息共享,定期通报工作成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依法依规对涉及的相关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加强监督管理。

二、推动平台网络对接。省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推动各级已建成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加快实现对接。省发展改革委要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沟通衔接,按照国家要求推动全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融入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统筹,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结合实际建立相关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并及时对接。

三、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信用信息共享清单,在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省科技厅、司法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税务局要按信用信息共享清单规定的内容、方式和时限要求开展工作;省、市负责水、电、燃气等公共事业缴费的单位要向“信用广东”平台共享缴费信息数据。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协助数源单位与省发展改革委建立数据对账机制,确保共享链路稳定、数据完整准确。省发展改革委要充分发挥“信用广东”平台数据节点作用,有力有序推进全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积极配合推进与国家层面的“总对总”对接数据回流共享,在依法依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与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信息共享应用,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有力的信用信息支撑。[4]

[4] 参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源:广东金融微信公众号,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9gtQMHHOv3MVFnjHTkmDJg,最后访问日期: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