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8 11:58:00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2022-03-08 11:58:00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从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着力开拓市场需求、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等七大方面25个小点提出支持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

【短评】

《政策措施》重点解读如下:

继续实施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降低场地使用成本。鼓励各地在工业园区及产业集聚区集中建设标准厂房,鼓励各市对产权出让方或出租方予以适当补贴。缓解相关经营成本压力。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网店押金、宣传推广等费用。推动外贸企业建立协调机制,与物流企业进行需求对接,解决外贸企业“缺箱少柜”问题。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加强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评估,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推进“粤贸全球”“粤贸全国”和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等工作举措,简化内销认证和办税程序。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大型企业面向省内中小企业发布产品和服务采购计划,扩大采购规模。

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优化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渠道,在“粤商通”和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线投诉与处理平台。建立办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绿色通道”。强化款项支付监督和约束惩戒。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治理,对各市清欠和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通报。优化行政服务和执法行为。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轻微违法违规及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不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实行主动帮扶指导。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支持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市场化续贷、展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但有还款意愿、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中小企业,通过续贷、展期等市场化方式纾困解难。加大供应链融资支持和上市挂牌服务力度。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符合条件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按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额度给予奖励。建立中小企业应急转贷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市安排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对受疫情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流动性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应急转贷支持,降低企业转贷成本。进一步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和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信用保险保障功能。[6]

[6] 参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5Y_4nge8kXeQ18DPY9IfKA,最后访问日期: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