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8 11:58:25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深圳市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2022-03-08 11:58:25

2022年2月12日召开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听取了有关改革工作汇报,并研究审议了《深圳市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以下简称《工作总结》)。记者从会上获悉,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一面旗帜,2021年深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部署,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稳、亮点纷呈,在建党100周年之际交出了一份优异答卷。

【短评】

根据《工作总结》,去年深圳聚焦综合改革试点40条首批授权事项,按照“除涉及立法、法律法规调整适用及国家重大事权,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清单事项都要在2021年年底前全部落地”的总要求,系统总结首批清单落地见效情况。

为全面推进改革,深圳构建以央地协同为核心的改革联动机制、充分激发改革动力的攻坚推进机制、在法治轨道推进改革的立法衔接机制,以全市“一号改革工程”推动综合改革试点,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式实施、节点式推进。通过实施“百名干部破百题”专项行动,设立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突出贡献奖,探索建立改革容错纠错机制,牢固树立“允许改革有失误,但决不允许不改革”的鲜明导向。

过去一年,一批重要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顺利下放。深圳积极推动中央和国家相关部门、广东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赋予更多自主权,国家发展改革委高位支持深圳放宽六大领域市场准入,出台24条具体措施,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审发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设立和撤销权、占用林地省级审核权等权限陆续下放到位。

一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实行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制度,试行地下空间分层设权;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主板发行功能,主板与中小板合并正式实施,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企业顺利上市;率先实行非竞争性、竞争性双轨制科研投入机制,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率先赴香港发行5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

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的改革方案和措施积极实施。率先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落户首批基础设施REITs项目,率先推进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率先实施生态保护“三线一单”管控体系,率先制定国家气候投融资项目评价标准,引进境外资金投资国内气候项目。

一批重要的实践创新成果和制度创新成果不断形成。制定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实施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裁定我国境内第一宗个人破产案件生效,破产改革获评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率先制定绿色金融综合性法规,率先建立完整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制度体系。[7]

[7]参见《蹄疾步稳亮点纷呈!深圳全面深化改革交出优异答卷》,载“深圳前海”微信公众号,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1xVdIvtSh98GZWQXN2DwhQ,最后访问日期: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