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8 12:04:47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海南发布风险提示:未批准任何金交所、省外交易场所分支机构与业务
2022-03-08 12:04:47

2022年2月11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省外交易场所未批准在海南开展经营活动的风险提示,海南省至今未批准任何金交所、省外交易场所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或通过发展会员机构、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在海南省从事相关业务。任何金交所、省外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或者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未经批准在海南开展经营活动均属于违规经营行为。

【短评】

所谓金交所,即是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是为金融资产交易提供信息和场所的平台,其最初诞生的初衷是顺应了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需求,为国有资产、非标资产的处置和转让提供新的渠道,盘活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股权、非标资产、国有股权等金融资产。业务和规模的快速扩张,也带来了大量隐藏的问题,早期如区域交易市场的场外化和私募化向场内化和公募化转变情况就较为明显。

2021年12月17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证监会)致函29个辖内有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以下简称金交所)的省级政府办公厅,要求立即组织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商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派出机构开展对辖内金交所的现场检查工作;组织召开由上述地区参加的现场检查工作视频会议,通报金交所违规案例,明确现场检查的具体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明确金交所应当恪守合规性、区域性、非涉众的原则;不得为发行销售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服务和便利,严控新增、持续压降各类非标融资主体的融资业务;禁止金交所为房地产企业(项目)、城投公司等国家限制或有特定规范要求的企业融资;严格落实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个人销售产品、不得跨省异地展业的底线要求;不得新设金交所,辖内已有多家金交所的,根据“一省至多一家”原则推进整合工作。

联席会议再次明确,相关地区要从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社会安全的政治高度出发,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履行属地责任,认真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第四次、第五次会议精神,严格对照金交所整治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本次现场检查工作,结合其他有效举措推进金交所市场出清、纠偏治乱和风险防控。

在此背景下,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及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第五次会议等有关要求,金交所不得跨区域展业,不得向个人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产品。海南省内企业应选择依法合规方式进行融资。不通过省外金交平台登记备案、挂牌交易非标债务工具,不借道金交所向个人投资者推荐销售类私募债产品,或借助金交所开展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海南省内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应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理念,严禁违规为省外交易场所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产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投资者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严格落实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有关政策要求,强化协同联动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6]

[6] 参见《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未批准任何省外交易所在海南开展经营活动》,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南海网”2022年2月11日,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cPKyIZpH9Ciel_V5ZGJNz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