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7 18: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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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电信行业 |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2022-03-17 18:23:02

2022年2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拟对原文化部于2012年印发的《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指引(试行)》(“原工作指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修订说明,原工作指引的修订是历史发展的必要结果,因为近年来,网络文化市场发展迅速,移动互联网成为网络文化市场的重要发展领域,给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原工作指引的部分条款难以全面满足当前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的需要。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调整制定依据。由于《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废止,将其从制定依据中删除,此后涉及网络游戏的相关条款均作相应调整。

(二)调整管辖权规则。此前的管辖权规定设置了管辖优先级别,部分地区执法部门虽然处于《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发生地”,受到管辖权排序优先级限制,不能及时查办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利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市场健康发展。此次修订对网络文化市场“违法行为发生地”仅作解释说明,取消优先级限制,鼓励执法部门积极主动开展案件办理工作。

(三)完善执法手段。针对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等以音视频形式传播的网络文化产品,完善了屏幕录制等取证手段的相关规定;针对手机应用程序发展迅速的实际情况,增补了对移动设备实施远程取证的操作方法和具体要求;结合目前国产计算机设备发展的背景,对Linux系统支持提出要求;结合当前“元宇宙”概念及相关技术发展情况,提出必要时可配备VR/AR设备。

(四)重新梳理了远程取证、现场调查取证的程序和要求,对执法实践中必要性不强的条款予以删节,并结合各地执法人员工作经验,补充了一些可操作性较强的项目。

(五)调整电子数据管理要求。结合最新证据规则要求,对电子数据类证据的提取、分析、存储要求进行改进,统一对远程取证和现场取证获取电子数据的管理规范,取消了部分执法环节必须计算哈希值的要求。

(六)对建立违法违规网络文化产品样本库、加强网络文化执法过程中的隐私保护等方面提出要求。

(七)对远程勘验笔录模板进行修订,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将网站远程勘验笔录和应用程序远程勘验笔录进行了一定的格式区分,方便执法人员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