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年2月28日
实施日期:2022年2月28日
关键词: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
主要内容:办法包括总则、项目投资决策、项目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管理、监督要求与责任追究、附则等内容,旨在规范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管理专业化水平和投资效益。
要点提示: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主要包括相关政府机关的办公用房及相关设施项目、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项目和农林水利环保等公共领域的项目、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公共领域的项目;项目建设管理模式按照建设主体分为集中建设管理模式(对项目使用单位缺乏项目建设管理能力的项目,由省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职责)和自行组织建设模式(对项目使用单位具备一定的项目建设管理能力或情况特殊的项目);基于业务需要,项目建设单位可以依法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产生市场化代建单位,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决策程序应当经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满足一定条件的项目可以简化审批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