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2 16:58:15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2022-04-02 16:58:15

发文机关: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2022年3月3日

生效日期:2022年3月3日

关键词: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

主要内容: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已正式命名32个示范工程,正在组织38个项目开展示范创建。通过示范工程建设,充分调动了地方人民政府和大型物流企业的积极性,有效推动了全国多式联运发展水平的快速提升。为进一步规范示范创建工作,优化创建程序,细化创建要求,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本办法。办法共有六章二十四条,包括总则、申报及评选、组织实施、验收与命名、动态评估和附则。

要点提示:办法明确了制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创建主体和相关责任,提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原则;明确了企业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了3年的示范工程创建周期,实施企业应按照申报方案开展创建,省级主管部门应对项目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督导,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适时开展工作督导和绩效评估。提出了创建任务变更调整程序和要求,明确了部级和地方部门对示范工程创建的支持政策;明确了“企业自评、市级初审、省级审核、部级验收”的验收工作程序。验收通过的示范工程,由交通运输部会同发改委命名“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对未通过验收的示范工程,给予1年的延续创建期;对延续创建期结束后验收仍未通过或发现弄虚作假的示范创建工程,取消其创建资格;建立了自示范工程获得称号起每3年开展评估的动态评估机制,规范了评估流程和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