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2 17:00:04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2022-04-02 17:00:04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发布日期:2022年3月12日

生效日期:2022年3月12日

关键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建筑业

主要内容:《清单(2022年版)》列有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项,相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减少6项。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要点提示:与建筑业相关禁止准入规定包括:未取得许可,不得从事建筑业及房屋、土木工程、涉河项目、海洋工程等相关项目建设;不得从事电力和市政公用领域特定业务;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预售等相关业务;不得发布特定广告;不得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不得从事检验、检测、认证业务;不得从事污染物检测、贮存、处置等经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