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7 18:47:46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发海南省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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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4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引发海南省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将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摆在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正面清单的引导作用和负面清单的约束作用,推动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短评】

为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近日,海南省印发《清单》,推动全省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依规、坦荡真诚同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接触交往,营造海南自由贸易港良好营商环境。该清单包括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

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政商交往正面清单有10项,包括:认真落实惠企政策、全力助推经贸活动、主动联系服务企业、畅通政企沟通机制、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平等对待市场主体、坚决做到守信践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注重维护企业声誉。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有5项,即“五禁止”:禁止不公平行为、禁止不诚信行为、禁止不依法行为、禁止不尽责行为、禁止不廉洁行为。

此外,《清单》对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明确提出“六禁止”:禁止请托公职人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禁止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禁止向公职人员或者其亲属赠送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等财物,禁止安排可能影响公职人员廉洁履职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禁止以代为投资、理财,或者赠送干股、高息借贷、挂名取酬等形式向公职人员或者其亲属输送利益,禁止妨碍公职人员依法公正执行公务的其他行为。

海南要求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要以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积极履职尽责,主动靠前服务,勇于担当作为,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要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坚决防止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的行为。此外,各类市场主体和企业家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坚决抵制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和不正当竞争。[6]

[6]参见《海南发布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网址:http://hi.people.com.cn/n2/2022/0321/c231190-35183313.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