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8 16:41:12
反垄断与竞争法时讯
阿波罗亚洲联合收购广日股权违法实施集中案
2022-04-28 16:41:1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总局”)于2021年11月19日对阿波罗亚洲联合运营平台有限公司(AGRE Asia Link Operating Platform Limited,“阿波罗亚洲联合”)收购广日有限公司(“广日”)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2017年8月18日,阿波罗亚洲联合向广日申请发行并取得了广日45股普通股。交易后,阿波罗亚洲联合与金地商置分别持有广日45%和55%的股权,双方共同控制广日,阿波罗亚洲联合取得共同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交易双方2016年的营业额,达到了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2017年8月18日,交易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在此之前未依法申报。

经查,该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2022年3月28日,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总局给予阿波罗亚洲联合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