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8 16:43:12
反垄断与竞争法时讯
法巴个金收购浙江智慧股权违法实施集中案
2022-04-28 16:43:12

总局于2021年10月13日对法国巴黎银行个人金融集团(BNP Paribas Personal Finace,“法巴个金”)收购浙江智慧普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浙江智慧”)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21年5月21日,法巴个金和吉利国际、浙江众尖、吉利汽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认购浙江智慧20%股权,并取得共同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2020年度法巴个金、吉利集团的营业额达到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2021年7月22日,交易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但未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经评估,该项经营者集中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反垄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


根据上述规定,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总局于2022年3月28日作出决定,给予法巴个金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