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5 15:45:49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5-05 15:45:49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8部门

发布时间:2022年4月22日

关键词: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 减免租金

主要内容: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有关要求,北京市国资委等部门就做好本市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进行通知。《通知》对减免对象、减免要求、减免方式、减免流程、支持政策作出详细规定,并以附件的形式提供了《本市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请减免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指引》《本市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联络表》等材料。

要点提示:《通知》适用于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并承租本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京内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知》规定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的国有房屋,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减免2022年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减免工作应在上半年基本完成;《通知》发布后新增中高风险地区需要补充减免至6个月的,自列为中高风险地区起2个月内完成。承租方2022年内实际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实际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租赁合同已涉及免租期等特殊情形的,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