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8 13:57:48
投融资简报
金融行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2022-05-18 13:57:48

2022年4月2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2022年8月1日实施)(“期货法”)。

期货法立足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实际情况,以规范期货市场为主,兼顾衍生品市场,旨在助力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服务国民经济,将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制度上升为法律,巩固改革发展成果,同时通过对市场发展的趋势的准确把握,做出了一些前瞻性的重大制度改革,为市场创新发展预留充足的制度空间。

期货法共分十三章155条,重点围绕期货交易、结算与交割基本制度,期货交易者保护制度,期货经营机构与期货服务机构的监管,期货交易场所和期货结算机构的运行,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主要特点如下:

(1)    以规范期货市场为主,兼顾衍生品市场。期货市场与衍生品市场深度融合、功能互补,但发展程度不一。期货法从市场实际情况出发,统筹考虑两个市场,一方面系统规定了期货市场基本制度,确立交易者保护体系,规范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和期货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的运行,明确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等事项。另一方面将衍生品交易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充分吸收G20达成的加强衍生品监管的共识,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经验,确立了单一主协议、终止净额结算、交易报告库等衍生品交易基础制度,并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衍生品市场。

(2)    将市场发展经验总结与前瞻性立法创新相结合。期货法体现了对制度稳定和改革创新的平衡兼顾,一方面总结了期货市场三十多年的发展经验,对市场实践中运行良好、成熟可行的期货交易、结算与交割、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运行监管等制度和方法在法律层面进行了肯定,将保证金监控、账户实名制等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管制度确定下来,以稳定市场预期,适应现阶段市场发展特征。另一方面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在品种上市机制、期货公司业务范围、保证金多样化等方面作出了诸多创新性规定,发挥了立法的前瞻性和先导性作用,为市场改革创新提供坚实支持。

(3)    以发挥期货市场功能与加强市场风险防控并重。

期货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主线,就促进期货市场的功能发挥作出了诸多制度安排。期货法明确国家支持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市场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的功能;鼓励实体企业利用期货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明确持仓限额豁免;专门规定采取措施推动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发展,引导国内农产品生产经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品种上市机制,从原则上规定品种上市基本条件,优化品种上市程序,丰富期货品种,完善产品结构;扩展期货公司业务范围,为增强期货公司经营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企业,预留了法律空间。

期货法同时将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制度。期货法规定期货交易实行持仓限额、当日无负债结算、强行平仓等风控制度,明确期货结算机构中央对手方法律地位;健全期货市场的风险识别、预防和处置制度体系,强化期货交易场所一线监管职责,规定异常情况紧急措施和突发性事件处置措施,完善市场监测监控制度、构建立体多元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显著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有效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4)    突出普通交易者保护,构建交易者保护制度体系。期货法突出对普通交易者的保护,构建了交易者保护的制度体系。期货法建立了交易者分类和适当性制度;系统规定了交易者保护制度,明确交易者享有的各项合法权益;明确禁止期货交易场所、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期货经营机构的从业人员等特殊主体参与期货交易以防范利益冲突;全面系统规定期货经营机构禁止从事损害交易者利益的行为规范;引入当事人承诺制度;完善期货市场民事法律责任体系;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5)    吸收国际实践经验,填补涉外期货交易法律空白。期货法明确了法律的域外适用效力;规定境外期货交易场所、境外期货经营机构等向境内提供服务,以及境内外交易者跨境交易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构建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的制度体系;对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与境外监管机构建立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进行跨境监督管理的框架和原则做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