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9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建立健全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监管制度体系,防范化解行业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维护资本市场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八章66条,对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网络安全运行、数据安全统筹管理、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网络安全促进与发展、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 强调确保网络安全运行。督促行业机构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能力。
要求核心机构、经营机构具有完善的治理架构,强化管理层责任,指定牵头部门,保障资源投入。
对核心机构、经营机构的信息系统和相关基础设施提出基本要求,明确等级保护义务。
要求核心机构、经营机构审慎开展系统新建、变更和移除,及时履行投资者告知义务,加强日常监测。
对核心机构、经营机构明确信息系统备份能力有关要求,提出压力测试常态化要求。
从制度体系、人员配备、合规安全等方面,对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提出监管要求。
强化核心机构、经营机构采购产品和服务的准入、评估、改进要求,提升自主研发和安全可控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2) 统筹数据安全管理。
从制度机制、组织架构、行业数据标准、权限管理、质量评估、防范泄露损毁等方面,明确证券期货业的具体要求。
配套上位要求,对数据分类分级、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信息发布等方面作进一步强调。
为建立证券期货业战略备份数据中心预留制度空间,提升行业极限灾难应对能力。
(3) 明确网络安全应急处置方案。
建立风险监测预警体制,加强日常漏洞扫描、安全评估,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完善应急预案的应急场景和处置流程,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强化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明确故障排查、相关方告知等工作要求。
(4) 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落实国家关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要求,结合行业特点,从组织保障、建设评审、变化报告、检测评估、采购管理、性能容量、灾难备份等方面,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单位提出进一步的督导要求。
(5) 助力网络安全促进与发展。
鼓励相关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开展行业网络安全技术应用。
核心机构、经营机构可以在保障自身信息系统安全的前提下,为行业提供信息基础设施服务。
建立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机制,加强网络安全监管专业支撑,核心机构可以申请国家相关专业资质,开展行业网络安全认证、检测、测试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强化行业网络安全人才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宣传与教育。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网络安全技术创新与应用,组织科技奖励,促进行业科技进步、市场公平竞争。
(6) 确立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规定行业机构的报告义务和流程要求。
明确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采用渗透测试、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等方式对行业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对重要时期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明确制度安排。
依据上位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违法违规的具体情形,规定相应罚则,并规定创新容错相关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