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2 10:55:28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
2022-06-02 10:55:28

发文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2年5月18日

关键词:申报 第三批 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

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住建部决定开展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认定工作。

要点提示:申报条件包括: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类企业累计参建或产品应用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不少于30万平方米,装备制造类企业成套生产线年投产不少于10条(或年生产不少于12条),科技研发类企业主持不少于5项省部级以上装配式建筑相关科研项目;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市场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申报主体需将申报材料报送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当地主管部门按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并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生产基地推荐材料和评估报告寄送住建部标准定额司,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