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2 10:58:17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2-06-02 10:58:17

发文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2年5月9日

关键词:广州市 工业用地 利用效率

主要内容:《办法》对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的规划管理、供地管理、产权登记和分割转让、供后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为5年。本《办法》废止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4号)。

要点提示:首先,《办法》对实施效果较好、惠企成效明显的措施予以保留。包括简化工业用地因增资扩产申请提高容积率的办理手续;普通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不增收土地出让金等。同时规定调整其他规划指标也在区一级办理,将工业用地的一般建筑限高由40米增加至60米,明确特殊项目开展方案论证的办理程序。

其次,《办法》优化了产业用房分割转让政策,促进要素活化利用。将“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建设的产业用房也纳入允许分割转让的范围;基本分割单元除幢、层外,再增加“间”;原出让合同禁止或未约定产业用房分割转让的,允许符合本办法条件的项目重新进行约定;支持各区探索建设工业大厦和高标准厂房,进一步放宽允许分割转让的比例和年限。

第三,《办法》深化广州市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增加三种用地出让方式: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施工图设计文件纳入出让方案,实行“带方案”出让,实现“交地即可开工”;支持各区划拨或协议出让土地给区相关部门,统筹建设只租不售的标准厂房;工业用地还可以与其他用地混合出让。

第四,《办法》进一步支持新型产业用地的发展。鼓励“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申报选址;放宽在工业产业区块内选址的限制条件,由原来不超过单个区块面积的10%调整为不超过各区区块总面积的10%;无污染生产环节的用房还可以按照厂房标准规划和建设。

最后,《办法》提高工业用地的配套服务水平。将普通工业用地的配套建筑比例提高至15%;同一使用权人位置相邻的工业用地可以统筹规划,集中布局配套设施;利用区块外存量工业用房进行制造业与文创、科技业融合发展的,可享受5年过渡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