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2 11:03:56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落实住房租赁税收政策操作指引》的通知
2022-06-02 11:03:56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2年4月26日

关键词:住房租赁 税收

主要内容:为做好广东省住房租赁工作,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精准落实,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以下简称《公告》)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9号)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税务局制定《指引》,对符合条件的主体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要点提示: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一)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或者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二)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或者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三)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或者保障性租赁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或者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