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3 22:04:24
金融资管月报(第27期)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监管统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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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9日

施行日期/

效力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键词银行业、保险业、监管统计

主要内容《银行保险监管统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银行业保险业监管统计管理,规范监管统计行为,提升监管统计质效,落实统计监督职能,促进科学监管和行业平稳健康发展,适用于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组织实施的以银行保险机构为对象的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信息服务、统计管理和统计监督检查等活动,以及银行保险机构为落实相关监管要求开展的各类统计活动。《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监管统计管理机构、监管统计调查管理、银行保险机构监管统计管理、监管统计监督管理及附则等六章共33条具体内容,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19日。

要点提示

《征求意见稿》适用于中国银保监会监管下的各类银行保险机构(即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理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重点对如下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是明确归口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明确监管统计工作归口管理要求,对监管统计管理机构归口管理部门职责作出界定,对银行保险机构归口管理部门职责予以明确,同时列明各相关主体职责边界。

二是明确数据质量责任。为督促银行保险机构重视数据质量,《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银行保险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监管统计数据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三是强调数据安全保护。根据2021年9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相关规定,《征求意见稿》在职责范围、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中增加了涉及数据安全保护的监管内容,明确提出监管统计工作有关保密要求。

四是对接数据治理要求。充分吸收近年来中国银保监会对银行保险机构数据治理的监管要求,《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将本单位监管统计工作纳入数据治理范畴。

五是重视数据价值实现。为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不断提高数据分析能力,充分挖掘发挥监管统计资料价值,《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监管统计数据分析应用相关要求,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充分运用数据分析手段,开展数据分析和挖掘应用,充分发挥监管统计资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