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7 15:53:36
投融资简报
金融行业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出台《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关注要点》,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
2022-06-17 15:53:36

2022年6月2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该通知共有四个附件,一方面,其更新了2020年发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分为证券类、股权类两类管理人)(“《登记材料清单》”)、另一方面,其新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关注要点》(分为证券类、股权类两类基金)(“《备案关注要点》”)。

《登记材料清单》整合、优化了部分重复内容,更新、细化了一些登记材料要求,特别是厘定了业界极为关注的投资高管业绩履历要求,扩大了高管、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申请机构的诚信信息披露范围,将一些既往的实务口径整合为明文规定,同时,也提到一些新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合并删减部分材料,减轻管理人填报负担。例如在登记承诺函方面进行了审核和删减,同时也减少对部分材料的细节性要求。

(2) 细化人员专业性、稳定性的材料要求,强调信义义务。原版的《登记材料清单》中明确,负责投资的高管人员需要提供一些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但是并没有对投资能力、规模、年限、类别等方面做细化规定。此次新版的《登记材料清单》对相关方面进行细化规定,同时也明确了投资能力材料不予登记的一些类型。

(3) 明确了高管人员的工作经历,要求强化履职能力。虽然协会之前陆续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等,但没有针对高管人员的工作经历提出明确具体要求。《登记申请材料清单》中显示,申请机构高管人员应当具备3年以上与拟任职务相关的证券、基金、期货、金融、法律、会计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和经营管理能力。

(4) 强化诚信信息填报,加强风险防范。为了规范私募行业的发展,此次清单加强收集申请机构、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合法合规及诚信信息。

《备案关注要点》则是基金业协会首次在私募基金自律监管领域放出的合规引导工具,提炼了备案环节中募投管的关键要素予以进一步释明。《备案关注要点》与此前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申请材料清单》、《私募基金备案案例公示》共同组成了在私募基金备案工作中的服务体系,囊括备案规则、材料要求、案例释明和审核关注点等各方面,进一步提升了备案审核的可预见性和透明度。

在过渡生效方面,《备案关注要点》自发布之日即行生效,《登记材料清单》则设置3个月的过渡期,从2022年09月03日起适用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及重大事项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