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7 16:02:18
投融资简报
互联网行业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2022-06-17 16:02:18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6月14日发布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新《规定》”),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2016年6月28日公布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移动应用程序快速发展、广泛应用,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需要适应形势发展进行修订完善。新《规定》共27条,旨在进一步依法监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促进应用程序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包括信息内容主体责任、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分类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及行政管理等条款。新《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 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的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新《规定》要求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确保网络安全,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2) 应用程序提供者的合规义务。新《规定》列出了应用程序提供者的若干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A)通过应用程序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B) 不得通过虚假宣传、捆绑下载等行为,通过机器或者人工刷榜、刷量、控评等方式,或者利用违法和不良信息诱导用户下载;(C) 应当对信息内容呈现结果负责,不得生产传播违法信息,自觉防范和抵制不良信息;(D) 数据和个人信息合规义务,包括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要求用户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E) 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各项义务,包括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用户提供诱导其沉迷的相关产品和服务,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F)上线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新技术、新应用、新功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 (G) 应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相关权利义务等。

(3) 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对应用程序的审核义务。新《规定》要求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对上架的应用程序实施分类管理,并按类别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部门备案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对申请上架和更新的应用程序进行审核,发现应用程序名称、图标、简介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与注册主体真实身份信息不相符,业务类型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况的,不得为其提供服务。

(4) 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的其他合规义务。新《规定》列出了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的其他若干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A) 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在上线运营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部门备案;(B) 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加强对在架应用程序的日常管理,对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下载量、评价指标等数据造假,存在数据安全风险隐患,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的,不得为其提供服务;(C) 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与应用程序提供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相关权利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