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4 17:58:37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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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1日

关键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减免政策

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要求,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联合就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要点提示:《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租金减免工作,加快落实租金减免政策措施。《通知》提出,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对出租人减免租金的,税务部门根据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除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外,鼓励各地给予更大力度的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