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4 18:07:43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的通知
2022-07-04 18:07:43

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实现市域建筑业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圳市住建局6月9日发布了《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将于6月19日正式实施。《措施》适用范围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年度总产值增量的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根据《措施》,申报建筑业稳增长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纳入本市建筑业统计的建筑业企业;奖励年度总产值30亿元以上,且增速不低于16%(产值含30亿元,增速含16%,以市统计部门的企业年度总产值统计数据为准);奖励年度在本市未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人工资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奖励年度未因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