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8 14: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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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发布
2022-07-18 14:57:17

2022年6月23日下午,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该《管理条例》是深圳市在新兴产业领域的重要立法,也是中国首部规范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对智能网联汽车的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准入和登记、使用管理等作了全面规定,推动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该《管理条例》要求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应当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隐私保护方案,采取措施防止数据的泄露、丢失、损毁,并将存储数据的服务器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经批准,不得向境外传输、转移相关数据信息。同时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涉及国家安全、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损毁、丢失等情况时,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另外该《管理条例》还规定禁止利用智能网联汽车从事非法收集、处理、利用个人信息、采集与本车辆行驶和交通安全无关的信息、非法采集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等活动。并且只有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才可以获取与其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相关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去标识化数据信息。

【来源:深圳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