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7 17:02:04
投融资简报
证监会就《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20-11-17 17:02:04

为落实新《证券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制度,证监会起草制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并于10月23日发布,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2日。

《征求意见稿》以问题导向为原则,着重解决可转债的交易规则与其“股性”不匹配、信息披露规则与其债性”不匹配、发行人与投资者权责不对等、日常监测不完备、受托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

《征求意见稿》共八章37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发行条件和程序。二是完善交易转让制度。三是完善信息披露。四是完善转股价格确定和调整机制,加强对转股价格以及价格修正行为的规范。五是加强可转债持有人权益保护,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建立了可转债受托管理制度。六是明确规则衔接。其中,《征求意见稿》要求证券交易场所根据可转债的风险和特点制定交易规则,防范和抑制过度投机;进行程序化交易的,要符合证监会规定并向证券交易场所报告;要求证券交易场所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证券公司对客户的投资者适当性进行核查评估,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可转债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