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8 16:28:43
金融资管月报(第29期)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
2022-08-08 16:28:43

发文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银保监规〔2022〕14号

发文日期:2022年07月12日

施行日期:2022年07月12日

效力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键词: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金融服务质效

主要内容:《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计八条,在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履行贷款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信息数据管理、加强贷款资金管理、规范合作业务管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并明确了过渡期安排。

要点提示:

一、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肯定了互联网贷款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优化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二、履行贷款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商业银行在有效开展身份验证、授信审批和合同签订,严格履行贷款调查、风险评估、授信管理、贷款资金监测等方面承担主体责任,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加强核心风控环节管理,不得因业务合作降低风险管控标准。

三、强化信息数据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执行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完整准确获取身份验证、贷前调查、风险评估和贷后管理所需要的信息数据,并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其真实性,在数据使用、加工、保管等方面加强对借款人信息的保护。

四、加强贷款资金管理。明确贷款资金发放、本息回收代扣、止付等关键环节要由银行自主决策,且指令由银行发起,在资金流上必须形成由银行与客户账户直接对接的资金闭环。

五、规范合作业务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充分发挥助力普惠金融的积极作用,定期评估合作发放互联网贷款的综合融资成本,若发现合作机构及其关联方违法违规归集贷款资金、设定不公平不合理合作条件、未依法依规提供贷款管理必要信息、服务收费质价不符,或违反互联网贷款其他规定的,商业银行应当限制或者拒绝合作。

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商业银行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嵌入到业务全流程,如实充分披露信息,严禁强制捆绑销售、不当催收、滥用个人信息等行为,加强对合作机构营销宣传行为的合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