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8 16:29:35
金融资管月报(第29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新购入项目申报推荐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2-08-08 16:29:35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字号:发改办投资〔2022〕617号

发文日期:2022年07月07日

截止日期:2022年07月07日

效力层级:部门工作文件

关键词:基础设施REITs、申报推荐

主要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新购入项目申报推荐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计六条,从总原则、合理简化申报要求、完善申报推荐程序、保障项目质量、协调落实发行条件、引导回收资金等六个方面进行要求。

要点提示: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基础设施REITs新购入项目机制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确保新购入项目申报推荐各项工作高效平稳推进。

二、对基础设施REITs新购入项目申报要求进行适当简化,明确可不再申报材料中提供的情况和信息。

三、姓欧如项目的申报推荐程序按照临时公告披露、省级发改委进行初步审核、项目受理后由专人对接的程序推进;中央企业可将新购入项目的申报文件、项目材料和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意见直接报送发改委;发改委和有关省级发展改革委将对新购入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至中国证监会,对不符合条件的将说明原因。

四、各地要按照基础设施REITs发行的有关政策规定、项目条件和工作程序等,认真把关新购入项目质量。

五、各地要严格落实所有拟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项目均应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法规等相关要求,保障项目质量,防范市场风险。

六、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新购入项目回收资金的监管督促,引导项目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将回收资金以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投入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新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