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深证上〔2022〕679号
发文日期:2022年07月15日
施行日期:2022年07月15日
效力层级:行业规定
关键词:资产支持证券、挂牌
主要内容:修订后的《指引1号》分为总则,受理、核对和反馈,挂牌工作小组会议,特殊事项和附则。
要点提示:
一、进一步完善挂牌条件确认工作流程。一是新增不予受理、继续出具反馈意见情形;二是完善办理时限要求;三是新增请示报告制度。
二、明确挂牌工作小组会议议事机制,包括明确小组成员组成、成员任职条件、职责、工作纪律、会议形式、会议召开程序等事宜。
三、进一步强化廉洁从业要求。明确核对人员、挂牌工作小组成员不得与管理人等相关主体私下接触或者与其有不正当利益往来;管理人、原始权益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等及其相关人员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以不正当手段影响挂牌工作小组成员的专业判断、干扰挂牌工作小组成员审议。
四、明确提出对特殊事项进行适应性调整、优化规则内容安排、压实相关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