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8 16:51:33
金融资管月报(第29期)
证监会启动了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工作
2022-08-08 16:51:33

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约定,将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分配的一种安排。

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应当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等有关减持,以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试点工作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含一致行动人),向投资者进行分配的必须为所持有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除此之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 若拟分配股份尚未解除限售的,则需依照相关规则及其承诺不得减持;

(2) 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涉及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的,不得参与试点;

(3) 若拟分配的投资者是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含一致行动人),或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具备证券市场投资资格等情形的,不得向其分配股票。

证监会将结合试点工作实践情况及时总结评估,继续推进完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机制,拓宽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渠道,引导并促进私募股权创投基金规范发展,加大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

 

信息来源

证监会:证监会启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 支持私募基金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 

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28/c4277340/conten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