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8 17:07:47
金融资管月报(第29期)
XX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信托资金投向不合规等违规事由合计被罚款130万元
2022-08-08 17:07:47

基本情况

2022年7月20日,北京银保监局对XX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员作出京银保监罚决字〔2022〕43号的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1.贷后管理不到位、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2.信托项目资金投向不合规;

3.内控制度建设存在不足。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XX信托改正,给予合计1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对李革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警示要点

信托公司在进行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时,既要确保信托资金的用途合法合规,又要确保信托资金用于合同约定的资金用途。此外,建议信托公司建立包括资金用途审查体系在内的内控制度,在贷前确保信托资金用途合法合规,在贷后核查资金用途,并做好贷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