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30 22:26:08
金融资管月报(第9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信息披露分类监管》的通知
2020-11-30 22:26:08

发文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1号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4日

施行日期:2020年11月24日

效力层级:部门规章

关键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主要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信息披露分类监管》(以下简称“《处分标准》”)《处分标准》包括总则、一般规定、分则、附则四章,主要内容如下。总则补充细化了制定依据,明确《处分标准》的适用主体以及可实施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般规定对实施纪律处分过程中遵循适用的基本原则、考量情形、责任区分原则等予以规定,包括一般性从重、从轻、减轻、免除等考量情节,“脱胎换骨”、更换实控人后的责任区分,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责任区分,董监高个人责任区分,公开认定、惩罚性违约金、合并处理原则的适用等。分则分五节规定了具体处分标准,主要涵盖信息披露、规范运作、证券买卖及权益变动披露等三个方面,并对证券服务机构违规专节规定,同时设置违规兜底条款,保证《处分标准》的完整性与周延性。附则则对《处分标准》适用实施作出补充解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答记者问,《处分标准》上交所首次对外公开纪律处分的具体标准,本次发布《处分标准》,一是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完善违规行为认定规则,加大执纪力度,从交易所一线监管的角度,助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制度供给。二是落实新证券法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按照分类监管、精准监管的目标,完善上市公司纪律处分标准,紧盯“关键少数”责任,将进一步夯实自律监管制度基础,提升纪律处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三是进一步提升监管透明度,规范监管履职行为。监管的公开、透明,是提升依法监管水平的应有之义。提升监管透明度,增强可预期性,也是优化当前自律监管工作的重要任务。《处分标准》通过向市场公开纪律处分的具体标准和考量情节,其操作性更强、市场预期更为明确,有助于规范我们自身的监管履职行为,提高依法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