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08 15:04:56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2-10-08 15:04:56

发文机关:上海市政府、江苏省政府、浙江省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5日

关键词: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主要内容:为进一步形成政策合力,发挥政策的引领与保障作用,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形成更具显示度和感受度的一体化制度创新成果,就进一步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出若干政策措施。

要点提示:《措施》提出,将支持示范区建设跨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推动示范区基础设施REITs联动发展,推动长三角碳普惠机制联建工作在示范区先行先试,探索国土空间相互转换的机制和途径,建立三地海关跨境电商协同监管机制,深化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支持教育协同发展,开展职业教育融通试点,拓展高技能人才成长空间,推动人才评价和劳动争议处置一体化,鼓励各类人才在示范区内合理流动等。其中,在推动示范区基础设施REITs联动发展方面,将支持示范区开展部分重点存量基础设施项目联合运营,积极争取在交通、水利、生态环保、仓储物流、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旅游等基础设施领域发行REITs产品;鼓励在示范区内合作组建运营管理公司,以资本为纽带打造跨区域项目运营管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