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08 15:13:31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2022-10-08 15:13:31

发文机关: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6日

关键词:房地产、调控政策

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发布有关政策。

要点提示:《通知》从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信贷政策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等四个方面出发制定十二项政策。《通知》明确,非天津市户籍且在天津市就业的新市民、大学毕业生,持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可在天津市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仍执行原购房套数政策;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在天津市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通知》提出,降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开发项目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按3%确定;其他开发项目,计税毛利率按15%执行。《通知》还部署了优化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落实国家房贷利率优惠政策等有关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