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08 15:14:27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2022-10-08 15:14:27

发文机关: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9月2日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主要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地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就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宜发布通知,对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首付款比例、贷款额度等内容作出新规定。

要点提示:《通知》提出,缴存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其在中心城区以外的住房不纳入住房套数核查范围。缴存职工家庭在重庆市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只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纳入核查范围。此外,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次数不超过两次。《通知》明确,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为30%;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为25%。《通知》要求,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夫妻参贷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参贷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