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08 15:26:57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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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水利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重庆铁路办事处、中国民航重庆监管局、重庆银保监局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9日

关键词: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和人社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有关规定,规范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三十四条内容,就专用账户的开立和撤销、人工费用的拨付、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监督管理等事项作出了细致规定,同时附有《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等三份参考文本。

要点提示:《实施细则》规定,专用账户按工程建设项目开立,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总包单位应当在专用账户开立后的30日内报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根据《实施细节》,工程建设项目存在以下情况,总包单位不得向开户银行申请撤销专用账户:(一)尚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正在处理的;(二)农民工因工资支付问题正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三)其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