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31 14:47:36
金融资管月报(第3期)
银保监会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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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银保监发〔2020〕18号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

施行日期:2020年06月01日

效力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键词:企业融资、费用、成本、助贷、信贷

主要内容:《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6部分20条,明确了信贷环节、助贷环节、增信环节、考核环节的具体要求。另外,《通知》提出要加强内控与审计监督,同时,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发挥跨部门监督合力并对符合要求的相关企业做出正向激励。

要点提示:在信贷环节,要求取消信贷资金管理等费用,严格执行贷存挂钩、强制捆绑搭售等禁止性规定,应提前开展信贷审核等;在助贷环节,要求明确收费事项,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管理,实行“两个严禁”措施(即严禁将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的实质性职责交由第三方机构承担、严禁银行将信贷资金划拨给合作的第三方机构)等;在增信环节,要求合理引入增信安排,并以费用承担主体为出发点,对相关费用承担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在考核环节,要求加强资金转移定价精细化管理,科学开展内部信用评级和拨备计提,内部考核应适当和精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