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8 12:03:45
私募基金月刊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6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
2022-10-18 12:03:45

2022年9月21日,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6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沪金监〔2022〕12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共3大部分,14条具体举措,以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股权有序退出为目标,重点围绕国资转让、工商变更、权属质押、行业规范、组织保障等核心环节,充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拓宽了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退出渠道。

《若干意见》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参与份额转让,其中支持政府投资基金通过份额转让平台实现有序退出;支持QFLP试点机构积极探索跨境份额转让业务,同时,还支持部分国资公司新设S基金或增加S策略。上海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PE份额转让试点)正式启动,进一步丰富了私募股权类基金退出渠道。

《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1. 目标原则

明确政策出台的目的,即畅通退出渠道,吸引长期资本,形成市场各方良性互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把握三项原则:一是强化政策引领,推动融合发展;二是坚持创新发展,强化产品赋能;三是营造发展环境,优化政府服务等。

2. 政策支持

一是支持各类主体参与的措施有3条。第一条支持国资和财政出资的基金参与交易。第二条明确国有基金转让定价依据。第三条鼓励境外基金和各类私募基金参与转让。

二是加强信息对接的措施有4条。第四条明确政府部门配合提供数据进行信息比对。第五条支持快速办理信息变更提高交易效率。第六条拓展电子化应用场景,推进网上办理。第七条支持依法依规开展托管、质押等服务。

三是财税相关政策支持的措施有4条。第八条落实特定区域内税收减免政策。第九条支持各区对S基金和新注册基金予以支持。第十条对参与试点的各类市场机构提供支持。第十一条鼓励参与创新奖评审。

四是行业规范培育的措施有3条。第十二条支持基金所投企业在上海股交中心孵化培育。第十三条支持与专业性组织加强合作交流。第十四条支持举办论坛、培训等各类活动。

3. 责任落实

明确各单位在份额转让试点工作中的责任分工,支持各区、各部门依据此意见出台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