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证监局
上海证监局于2022年9月6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上海臻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违规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沪证监决〔2022〕122号 | ||
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未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 | 对上海臻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2. 广东证监局
广东证监局于2022年9月13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广东广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楚江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违规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27、128号 | ||
广东广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期间,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信息的问题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 | 对广东广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刘楚江作为广东广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对上述情形负主要责任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 | 对刘楚江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3. 深圳证监局
深圳证监局于2022年9月14日、9月15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分别对深圳基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违规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2022)146号 | ||
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的情形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三条 | 对深圳基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2022)148号 | ||
在管理上元4号私募基金过程中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交易,存在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情形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 | 对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