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5 16:49:45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东莞首批科技创新再贷款落地,380家企业获得超46亿元优惠利率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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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消息,东莞首批科技创新再贷款已于近期落地。全国性银行在莞分支机构发放符合政策要求的贷款超46亿元,加权平均利率仅为4%,惠及东莞380家科技创新企业。

【短评】

再贷款是中央银行贷款的简称。是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再贷款是中央银行调控基础货币的渠道之一。中央银行通过适时调整再贷款的总量及利率,吞吐基础货币,促进实现货币信贷总量调控目标,合理引导资金流向和信贷投向。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就再贷款领域印发了部分通知和管理办法,例如201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管理办法》,明确支农再贷款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为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降低“三农”融资成本,对其发放的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支农再贷款的发放对象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以下统称借款人)。借款人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包括上海总部、各营业管理部,以下统称贷款人)实施支农再贷款的审批、发放、收回、管理和监督。支农再贷款管理实行“限额管理、规定用途、设立台账”的原则。

201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办扶贫再贷款业务的通知》,明确扶贫再贷款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和1年三个档次。借款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单笔扶贫再贷款展期次数累计不得超过4次,每次展期的期限不得超过借款合同期限,实际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年。有关分支机构应结合扶贫再贷款政策效果评估情况,审批扶贫再贷款展期。

扶贫再贷款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为优惠的利率,具体按现行贫困地区支农再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可结合货币政策调控需要和扶贫实际,适时调整扶贫再贷款利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的涉农贷款利率加点幅度执行支农再贷款政策的有关规定。各分支机构要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切实降低贫困地区涉农贷款利率水平,将扶贫再贷款优惠利率传导至贫困地区实体经济。有关分支机构应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加大对扶贫贷款的财政贴息力度,以降低贫困地区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