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禹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2年10月12日对上海禹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2〕62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2〕62号) | ||
未及时备案私募基金产品 | 《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八条;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方法(试行)》第十一条; 《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第十四条第三款 | 书面警示,要求限期改正,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三个月 |
基金运作不规范 | 《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四条 | |
未如实向协会报送信息 |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2018年12月更新)》 |
2. 上海达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2年10月12日对1. 上海达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2〕55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2〕55号) | ||
承诺保本保收益 | 《私募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公开谴责,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六个月 |
3. 北京华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2年10月12日对北京华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金业协会处分〔2022〕68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2〕68号) | ||
未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情节严重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十七条、十八条第(九)项 | 取消会员资格,并撤销管理人登记 |
从业人员不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且高管人员变更未报告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2018年12月更新)》第三条第(一)项、第(六)项; 《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私募投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项 | |
未按要求向协会报送年度财务报告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
4. 福建诚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2年10月12日对福建诚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金业协会处分〔2022〕60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2〕60号) | ||
公司有关责任人员从事与私募基金业务存在利益冲突的行为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七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2018年12月更新)》第三条第(三)项 | 取消会员资格,并撤销管理人登记 |
公司人员和场地不符合登记要求 |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2018年12月更新)》第二 条第(三)项、第三条第(六)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