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4 09:32:37
私募基金月刊
科技部发布《“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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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9日,科技部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264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形势需求、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规划》指出,要进一步优化国家高新区、自创区发展布局,强化示范、带动、辐射作用,推动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到“十四五”末,国家高新区数量达到220家左右,实现东部大部分地级市和中西部重要地级市基本覆盖;适度增加国家自创区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合国家高新区资源打造国家自创区,在更高层次探索创新驱动发展新路径。

根据《规划》,“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重点任务包括:(一)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二)汇聚国家战略人才力量;(三)建设世界级产业集群;(四)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五)推动高水平创新创业;(六)促进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发展;(七)强化区域协同与辐射带动;(八)深化园区开放合作;(九)提升创新治理水平。具体而言,在壮大创新性企业群体的环节,《规划》指出,要引导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并购基金等社会资本支持瞪羚、独角兽企业发展;在推动高水平创新创业环节,《规划》指出,要引导园区完善企业创新积分与涉企金融政策支持联动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支持园区培育发展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壮大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规模,加强对早期科创企业的扶持;支持园区创新国有资本创投管理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国有创投企业建立跟投机制;支持园区科技企业在创业板、科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