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4 09:42:55
私募基金月刊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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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5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强化企业上市领导机制、建立健全企业上市工作考核机制、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培育作用、积极发挥区域股权市场塔基功能等二十五条有关推动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

其中,在“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培育作用”环节,《若干措施》指出,要推进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前海、河套等区域落地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各类风投创投机构给予资助,加快私募创投等机构集聚;支持大中型科技企业设立企业风险投资基金(CVC基金),通过产业投资完善产业链布局,推动产业协同创新;重构政府引导基金体系,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产业集群基金组建,聚焦“20+8”产业集群支持项目招引落地、市场主体培育;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企业使用境外资本参与优质企业培育。

在“积极发挥区域股权市场塔基功能”环节,《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前海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专精特新培育板”、“科创板”等特色板块,推进挂牌展示、股权托管、股改融资、规范培育等服务,依托北交所深圳服务基地,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综合培育服务体系,推动形成区域股权市场转新三板挂牌快速直通机制,按照转板挂牌企业数量给予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一定奖励。通过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发行可转债或增资扩股成功的挂牌企业,可按融资额的3%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融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