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3 11:06:17
反垄断与竞争法时讯
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2023-01-03 11:06:17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于2022年5月对知网在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2022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对本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予以公布。

经查,当事人滥用在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通过签订并实施独家合作协议,要求学术期刊出版单位、高校只能向当事人提供学术文献数据,并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侵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良好的学术生态,影响了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规范健康创新发展,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禁止的“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和“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一、本案相关市场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按照《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明确的界定相关市场原则和方法,同时考虑平台经济特点,结合具体情况,本案相关市场界定为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

(一)本案相关商品市场为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

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属于多边市场,主要服务中文学术期刊出版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个人用户等拥有学术资源和使用数据库服务的两类群体,其显著特征是具有跨边网络效应,各边用户对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的需求紧密关联。

1.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与电子图书数据库服务不属于同一相关商品市场。电子图书数据库服务主要指利用计算机技术将印刷型图书资源进行数字化排版、汇集并通过互联网技术提供数据库服务。电子图书数据库服务与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在商品特性、主要功能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两者不具有紧密替代关系。

2.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与学术文献网络搜索服务不属于同一相关商品市场。学术文献网络搜索服务是基于互联网搜索和大数据分析技术,根据用户需求搜索学术文献信息,并按照一定的算法、规则向用户展示检索结果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学术文献网络搜索服务可以为用户提供付费或者免费的学术文献搜索展示,由于模式、特性、功能、用途等方面的显著差异,学术文献网络搜索服务与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不具有紧密替代关系。

3.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与外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不属于同一相关商品市场。外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主要汇集外文学术文献,其在网络出版、学术传播、知识检索、全文下载等方面与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具有一定相似性,但两者不具有紧密替代关系。

4.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构成独立的相关商品市场。根据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的基本性质、主要功能和经营模式,其无需进一步细分。

(二)本案相关地域市场为中国境内。

从需求替代和供给替代分析,中国境内与境外不属于同一相关地域市场,中国境内构成独立的相关地域市场。

一是从需求替代分析,中国境内市场与境外市场不具有紧密替代关系。由于出版管理制度、用户偏好、惯用语言等原因,中国境内用户进行中文学术文献网络出版发行或者查阅、下载中文学术文献时,普遍选择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一般不会将境外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作为替代选择。同时,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也主要面向中国境内用户,较少服务境外用户。

二是从供给替代分析,中国境内市场与境外市场不具有紧密替代关系。根据我国网络出版有关法律规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以及外资经营的企业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因此,境外经营者不能进入中国境内市场,不会对现有的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经营者构成直接和有效的竞争约束。

三是中国境内市场无需进一步细分。中国境内各地域间不存在限制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经营者跨地域服务的政策壁垒,也不存在显著不同的用户偏好,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经营者借助互联网可以为全国范围的用户提供服务。

二、当事人在市场具有支配地位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本机关认定当事人在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

(一)当事人的市场份额超过50%,具有较强市场力量。

(二)相关市场高度集中,当事人长期保持较强竞争优势。

(三)当事人具有较强的市场控制能力。

(四)当事人具有较为强大的财力和先进的技术条件。 

(五)用户对当事人高度依赖。

(六)相关市场进入难度大。

(七)当事人在关联市场具有显著优势。

三、当事人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经查,2014年以来,当事人为阻碍其他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平台发展,维持、巩固、强化自身市场地位,滥用在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限定学术期刊出版单位、高校只能与当事人进行交易,并采取多种奖惩手段保障行为实施;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获得高额垄断利润。

四、当事人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

当事人滥用在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通过独家合作维持、巩固、强化自身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数据库服务,损害了用户合法利益,阻碍了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影响了学术交流传播,破坏了良好的科研学术生态环境。

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规定和《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持续时间和消除违法行为后果的情况,同时考虑当事人能够按照要求深入自查并积极整改等因素,市场监督总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21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5%的罚款,计87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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