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0 16:00:20
数据合规热点速递
首例涉疫情侵犯公民隐私案被告被判赔偿一元
2020-12-30 16:00:20

近日,据重庆法院网消息,渝北法院受理并审结首例涉“新冠肺炎” 疫情侵犯公民隐私权纠纷案。在此例民事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重庆某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其注册管理的公众号及权威报纸刊登书面道歉信向原告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一元。法院认为,本案虽处在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特殊公共事件发生的非常时期,但被告未经相关权威机构授权及原告等名单当事人的同意,且明知侵犯相关当事人隐私的情况下,以“目前是非常时期,没有什么东西比安全和生命更重要 ”“目的在于希望涉及到的群众主动配合官方”为借口擅自将涉及原告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的案涉文章发布在公众平台,不但被公众大量浏览转载,还提供下载,造成了广泛的二次传播,致原告隐私严重泄露,情节恶劣。同时,法院还提到,被告的行为在新冠肺炎疫情这一人人谈“新冠”色变的特殊时期造成社会公众恐慌,给原告的日常生活造成负面影响,严重影响原告的日常人际交往和正常生活。 

此外,渝北法院法官提醒,除擅自将未经相关权威机构授权及名单当事人同意的个人信息进行公布涉嫌违法外,普通公民下载后在微信群等社交媒体上进行转载、传播的行为亦会侵犯公民隐私权甚至涉嫌违法犯罪,所以广大市民在看到相关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名单时,不能进行转载、传播,亦应及时提醒亲戚朋友删除,避免二次传播给涉事公民造成更严重侵害。

【来源:搜狐网】